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北出口支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北出口支线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改委 以冀发改交通〔2009〕8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北出口支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区北部和正定县西部,跨滹沱河流域,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中华大街与石太高速公路交叉处,经南高基村、河北经贸大学后,跨滹沱河、南水北调工程,向北经大孙村、刁桥、南岗至上水屯西到达本项目终点与张石高速公路支线相交,本项目设计起点为K0+400(K0+000~K0+400路段由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建设),终点为K12+195。建设里程全长:11.795Km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月牙路段,为与中华北大街顺接采用城市三块板形式,行车道宽15米,侧分带宽3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宽6米,人行道6米;月牙路至滹沱河特大桥起点及滹沱河特大桥终点至本项目终点,中间主线为全封闭双向六车道,路基宽29.5米,中央设3米宽分隔带,为了方便沿线群众出行,从月牙路至羊曲公路之间主线两侧各设7米宽辅道,主线与辅道之间为10米绿化带;滹沱河特大桥路段,主线与辅道合并为整体断面,全宽44.5米。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1日,交工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预计工期51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主线、辅道与匝道所需安装的照明设施、供电设备、电缆以及相应的配套材料。全线共分2个标段:
(1)起点至滹沱河大桥终点均安装路灯和基础,起讫桩号为K0+400~K6+942.5,全长6542.5米,其中滹沱河特大桥长2577米,主桥采用40+200+40米的中承式提篮拱,桥梁宽度51.6米。主要工程量是主线路灯、辅道路灯、匝道路灯、箱变等供电设备,电缆等材料以及相应的配套材料。
(2)滹沱河大桥终点到本项目终点只安装主线路灯和基础,辅道不安装路灯,只预留基础。起讫桩号为K6+942.5~K12+195(最北端),全长5252.5米。主要工程量是主线路灯、辅道路灯、匝道路灯的路灯基础、箱变等供电设备,电缆等材料以及相应的配套材料。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详情见下表: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起止桩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ZM1
主线、辅道与匝道所需安装的照明设施、供电设备、电缆以及相应的配套材料
K0+400~K6+942.5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最近三年(200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家成功的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照明工程并且累计完成合同总价不低于1000万元或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以上的市政照明工程
ZM2
主线、辅道与匝道所需安装的照明设施、供电设备、电缆以及相应的配套材料
K6+942.5~K12+19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700万元(含700万元)以上;具备与上表中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适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提出申请,但最终每个标段只能有1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请各企业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前认真研读上述《规定》。如需要,《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
4、资格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7日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辨)一套(装订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上午8:30~上午11:00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