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栆泉煤矿进、回风立井掘砌及井筒装备安装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栆泉煤矿13、14采区进、回风立井掘砌及井筒装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48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栆泉煤矿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栆泉煤矿13、14采区进、回风立井掘砌及井筒装备安装工程,13、14采区进、回风立井井筒工程工程量867.58m。其中:回风立井410.6m,防爆门2m,壁座2.36m,回风立井井底连接处22.00m,风硐6.16m;进风立井408.6m,壁座2.36m,进风立井井底连接处13.50m。包括井筒装备安装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6日
总工期:185日历天(不包括准备工期3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 是神华宁煤集团评价的优良或合格施工单位;
D.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E. 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F.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G.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月 27日至2010年 5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 5 月 17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王 兵 李建国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5
传 真(Fax.):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zjzb6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