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人民路东侧区块)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县鹤溪镇,铺设 D200 球墨铸铁管 1813 米 , D300 球墨铸铁管 240 米 ,工程预算造价约 14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主项企业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范围内的企业可继续使用 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 ),且无在建工程。
本工程不接受在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报名。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于 2010 年 6月3日起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联系人:周建峰电话:0578-5085306)。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 元,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六、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 14 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于 2010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前送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南路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镇正达阳光城13幢104
联 系 人:雷延松 联 系 人:周建峰
电 话: 0578-5818558 电 话: 0578-5085306
201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