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招标顺利进行,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1、本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设计负责人为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现更改为: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资格后审审查标准中作相应改动。
2、本公告第9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时间更改为:2010年5月31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3、本通知经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后, 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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