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W-ZB(2010)-005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鄞州区东吴镇东新河地下供水管网移位工程
工程地址: 鄞州区东吴镇东新河
工程造价: 1276956 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项目安全资质等级要求:合格
承包企业质资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以上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说明
招标联系人: 沈宏波 联系电话: 88489479
报名时间: 2010 年 5 月 24 日 9 时至 15 时
抽签时间: 2010 年 5 月 24 日 16 时
报名地点: 鄞州区东吴镇农办
报名提供资料:
1 、介绍信,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3 、安全员一名上岗证书及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以上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总公司章,加盖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章的无效。
为保证鄞州区东吴镇东新河地下供水管网移位工程能有序、规范的实施,同时使项目负责人的到位率、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和 安全等得以实现,现特作以下要求: 1 )、经上级部门认定为有行贿行为、弄虚作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 )、要求宁波大市以外的企业在(驻)甬(指江东、海曙、江北、科技园区、鄞州区)有办事处,①有独立产权经营场所 200 平方米及以上,凭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建筑面积,还须提供完整的企业组织结构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经营场所 2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凭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样须提供完整的企业组织结构原件与复印件; 3 )、对抽签入围的投标申请人,还需进一步考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此次投标报名资格; 4 )、要求报名单位中标后,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达到 50% 以上;为保证能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联系方式; 5 )、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更换。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费用:报名时同时发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农办,资料费 3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备注:
1 、凡是在鄞州区公共交易网站上登出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在公告时间内将 10 万 元投标保证金及 6 万元诚信保证金付到 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交易站 ,报名时凭保证金收款收据报名。凭公司支票付保证金。
3 、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介绍信上被介绍人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报名资料不齐、不符要求或被介绍本人未到场的不能参加报名)。
4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 >9 家时,则随机抽取 9 家; 3 家≤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9 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
东吴镇人民政府
201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