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竹园镇集镇供水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弥勒县竹园镇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万招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弥勒县竹园镇原水厂
招标类别:公开
工程性质:市政
工程规模:近期8000立方米/日,远期10000立方米/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县竹园镇集镇供水工程已由云发改投资以[2009]12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县竹园镇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95.34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县竹园镇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 建设地点:弥勒县竹园镇原水厂。
② 建设规模:近期8000立方米/日,远期10000立方米/日。
③ 计划工期:153日历天。
④ 招标范围:新建原水输水管591米;扩建规模4000立方米/日水处理设施一组;新建配水管网14.5公里,改造配水管网10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
⑤ 发包模式:总承包。
⑥ 标段划分:Ⅰ标段土建、安装及设备工程施工;Ⅱ标段管材采购。
⑦ 质量要求:Ⅰ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Ⅱ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如下:
Ⅰ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给排水管道安装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Ⅱ标段: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申请人必须具有本招标材料(货物)的生产、供货能力,具有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或获得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经销商)。
满足以上条件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04月30日至2010年05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丹彤大厦B座19-B3室或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4 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附在资格预审资料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17日上午08时3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县竹园镇自来水厂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竹园镇黑龙潭
联 系 人:王红炜
电 话:138873468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万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丹彤大厦B座19-B3室
联 系 人:李 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