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中水及污水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5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建设规模:一标段:污水处理厂---质监站(中水)1497.56米二标段:质监站---中国银行(中水)1063.46米三标段:中国银行---部队招待所(中水)919.99米四标段:部队招待所---泵站(中水)1737.97米五标段:中污水重合距离(中水、污水)1702.6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中段至313海滨南侧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9:00在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开、竣工时间: 2010年6月1日?2010年8月1日
4、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5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6、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市工程招标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8-1号
联系人:鲁国峰
联系电话 :13942923331
招标代理人: 葫芦岛市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 于 芒 联系电话: 0429-8231753
传真: 0429-8231753 邮编: 125000
2010 年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