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SG1204G10004
1、招标条件
安达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第三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第三批)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工程建设地点:安达市
2.4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2.5工程概况:污水处理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铺设污水管网20公里,以及三座污水提升泵站
2.6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部分招标(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非标设备及电气设备、动力电缆等)
2.7 计划工期:2010年5月15日-2010年12月30日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还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经销协议;
3.2.要求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备有效的国家环保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至少2个以上(含2个)类似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评价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9日至 2010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报名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还应在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451-84326733-305。(http://www.hljztb.com/ )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环保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拟投产品业绩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提供可查询业绩真实性的用户联系人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或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如为经销商报名,还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经销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验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留存。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htt//)上发布。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达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安达市 联系人:丁峰 电话: 1379659688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联系人:吕惠 电话: 0451-84326733-305;18946188177
日 期:二О一О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