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dhjh2010-001
招标编码:CBL_20100316_4575245
开标时间:2010-04-1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51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1、本项目位于青年水库西岸,刘家村东,为城市综合开发配套工程。
本项目主要解决胶州市南关办事处驻地及周边村庄5.5万人饮水安全和规模化供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1、净水厂工程2、输水管道工程。
2、本工程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含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
3、(一)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0年3月16日10时至2010年3月23日10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82205266),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二)报名需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时建造师应及时到场采集指纹;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经备案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7)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市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和青岛市非水利主项资质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外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胶州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到胶州市工商局和胶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8)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万元,报名时必须交纳。各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公司支票到现场报名,如出现空头支票等现象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外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4、招标人:胶州市水利局招标联系人:郑红旭联系电话:0532-8220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