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成套设备 | |||||
| 建设单位 |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垃圾填埋场西侧 | |||||
| 工程 概况 | 建设规模 | 日处理能力1050t、年处理能力25.5万吨。设计、安装2台350t/d机械炉排炉,发电机组容量为1×12MW凝汽式汽轮机组,发电机额定功率12MW。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  | 质量要求 | 1.保证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机组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 质保期 | 成套设备168小时试运行合格签署验收文件后24个月。 |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生效后第5个月开始交货,第7个月交货完成。 | ||||
| 招标内容范围 | 提供二台350T/D垃圾焚烧锅炉配套的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成套设备及其相应的包装、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成套技术资料、操作维修手册及其它有关的材料,并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售后服务、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 | |||||
| 投标人资 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3个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单台350吨/天以上)。 (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 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 |||||
|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标书费300元 | |||||
|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
| 投  标 保证金 | 贰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 |||||
| 资格审  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江鹏 电话:15062822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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