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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蒙黄河大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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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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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A晋蒙黄河大桥项目机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2]268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5]460文”批复,资金来源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筹措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灵河高速公路(神河段)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A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2.1项目概况

   A本项目起点设于河曲县文笔镇科村,接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建设终点,路线向北跨越纸房沟后,于罗圈堡南跨越黄河后至对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沟子村,接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路线全长4.86公里,其中:黄河特大桥长2.178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宽度与路基同宽。

   A本项目采用定期监测,每年雨季和大风季节每月至少定时监测一次,全年遇24h雨量≥30mm和大风(大于5m/s)天加测一次。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等。

   A监测方法采用定位监测、实地调查、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量和拦渣保土量等指标进行定点、定位观测;对水土流失危害、环境状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林草措施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情况等采用调查法进行监测。

   A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为:

   A1)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A2)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A3)按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表和监测总结报告。

   A4)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验收评估工作。

   A2.3计划服务期

   A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A3.投标人资格要求

   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3.2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A3.3投标人近5年内(2011年5月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A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6年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

   A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A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3年5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A4.评标办法

   A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A5.招标文件的获取

   A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2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AA: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套。

   A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套。

   A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A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A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小时前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

   A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A7.发布公告的媒介

   A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A8.联系方式

   A招标人:灵河高速公路(神河段)建设管理处

   A地址: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沙畔村神河高速管理中心

   A邮编:036500

   A联系人:王先生

   A电话/传真:0350-8710350

   AA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A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14号院9号楼

   A联系人:潘女士

   A电话/传真:0351-7770798

   AA2016年7月5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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