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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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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AJN160042-03SG |
| 东南大学建设项目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桃园食堂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13]2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3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桃园食堂施工总承包 |
| 2、工程地点:江宁九龙湖校区 |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施工类; |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幕墙;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其他工程;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玻璃雨棚及玻璃顶、幕墙、室内装饰装修、消防工程、通风空调、智能化、室外(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景观绿化 |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9242.80 m2;建筑物层数:2 层;其中地上层数:2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1.0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3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9242.80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16 m;重量:15 吨;钢结构跨度:16 m;总重量:15 t;网架工程边长:0 m;装饰工程面积:9242.80 m2;幕墙面积:1199 m2;幕墙高度:9.6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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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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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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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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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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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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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 |
|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1月-2016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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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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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7月4日14时39分到 2016年7月11日14时39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东南大学(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人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基建处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364456 |
| 招标人联系人:于宁庆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红林 |
| 招标人联系电话:83792301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64456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19939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