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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政府配套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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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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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漳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政府配套供水工程

2016年06月29日
招标编号:FJYTZZ[2016]第003号
开标时间:2016-07-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所属地区:
漳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政府配套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政府配套供水工程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海市九湖镇木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479.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2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83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545.7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给水管道工程4.8千米,泵房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设计单位: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6.2. 监理单位:  待定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29日至2016年71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已经激活且审核通过的CA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7111200分(指款项到账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清华园支行
全    称: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账    号:161050100100005326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712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7128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漳州市        邮编:363000
电  话:0596-2955390   传真:0596-2955390
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4号锦绣大厦801
电话/传真:18965239973/ 0596-268060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叶。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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