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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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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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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16:01
浏览次数: 102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设计)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
类别:建设工程     时间:2016/6/23     有效期:6
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29
招标备案号:12282016061015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勘察[2016]06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津滨临审批[2016]15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758154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总投资约为 7581.54 万元,项目内容为:堆场道路地面、生产生活配套建筑物、给排水、供电照明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北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部分)东部、西部散杂货堆场工程勘察,总投资约为7581.54万元,项目内容为:(东部)地块占地面积约4.12万m2,(西部)地块占地面积约2.19万m2,总面积约6.31万m2,其中堆场道路总面积约5.8万m2附属配套生产生活建筑物面积约556 m2,室外给水管网采用PE管,最大管径约为DN200mm,室外排水管网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约为DN900mm及室外照明;招标内容包括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6年08月08日 至 2016年08月2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6月30日2016年07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支持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支持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占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浑河道146
邮政编码:300473 联系人:赵和坤电话:022-66621883
传  真:022-6662187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4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王昊、苏红熙电话:2339329280538052
传  真:233932928054
日期:2016 6 23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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