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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G2016-SY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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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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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3 】 128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鹿寨通洲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鹿寨通洲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由桂发改交通【 2013 】 1283 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附近的柳江左岸、红花水电枢纽下游约 17.6 公里。

2.2   招标项目规模:新建 6 个 2000 吨级泊位( 3 个多用途泊位和 3 个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 3000 吨级船舶设计,设计年通过能力约 260 万吨,其中散货 151.5 万吨、件杂货 74.6 万吨、集装箱 4.22 万标箱。

2.3   计划施工工期: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共 28 个月。

2.4   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新建 6 个 2000 吨级泊位( 3 个多用途泊位和 3 个散货泊位)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为承担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 6 个 2000 吨级泊位( 3 个多用途泊位和 3 个散货泊位)的水工建筑物、疏浚、陆域形成、道路及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工程、信息与通讯、给排水及消防、环保、导助航设施、村民便道、临时工程、港外道路及供电、水土保持等工程及其工程设计变更,提供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并设有试验室,负责相应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JL1 标段:包括新建 6 个 2000 吨级泊位( 3 个多用途泊位和 3 个散货泊位)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 52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 28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和业绩要求:

3.1.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以下资质:

( 1 )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2 )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监理标段业绩要求: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作为独立监理人的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以下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按 1 个合同监理过 2000 吨级及以上的港口码头工程,和按 1 个合同监理过房屋建筑工程。

( 2 )投标人已签订和已完成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800 万元。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担任过 2000 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登记工作单位为本单位)。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2 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按 1 个合同监理过 2000 吨级及以上的港口码头工程,且已签订和已完成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800 万元。

( 3 )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按 1 个合同监理过房屋建筑工程。

( 4 )联合体各方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合同段房屋建筑工程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本本合同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 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1 个监理标段。

3.6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7   其他:

(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登记工作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 2015 年度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如下:

①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

②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 。

( 5 )其它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 1 )若有意独立投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存档,提交存档的资料各一份且均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章。

( 2 )若有意联合体投标,持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且授权代理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职工)原件;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存档,提交存档的资料各一份且均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5539841 。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2000 元 / 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每标段图纸售价 1500 元 / 套。

4.3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4 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

购买招标文件缴款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4.5 投标人代理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开具事宜,见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六条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 11 时 00 分,投标文件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10:30 至 11:00 时内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xzbtb.cn )、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gecc.com.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鹿寨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河西路 28 号十一冶集团大厦十四楼

联系人:宣先生

电 话: 0772-36909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临街商铺二楼 203 室

邮         编: 530021

招 标 联系人:卢向宁

招标联系电话: 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 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0771-2115006 、 0771-2115619

招 标 人:广西鹿寨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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