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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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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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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监理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沥字[2014]5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沥建2016034

1.招标条件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发改资沥字[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分为香基河截污管A段、B段、C段、D段、E段、F段、H段、G段、I段、J段。开槽段:管道管径(DN400~DN600)管材采用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埋深小于5m时,环刚度采用大于8KN/m2,埋深大于5m时,环刚度采用大于10KN/m2。过河涌段:管道管径(DN400~DN1000)管材采用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环刚度为大于8kN/m2,外包砼。压力管段:管材采用钢管,焊接连接,钢管壁厚为10mm。砖砌污水检查井,井径分别为φ1000mm和φ1250mm;箱涵截污井、河涌包管检查井、河涌包管检查井、泵井采用混凝土现浇。建筑物防护:φ800双管旋喷桩,采用强度等级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含量≥25%。工程投资约27239847.92元,监理费约为58.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为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大沥北部居住区截污管网工程(沥中段)施工全过程工期及2年保修期(实际施工监理期起止时间以本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日期为依据进行计算)。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期监理以及2年的保修期监理服务。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 2.144%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以下4类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4.1项目总监:1名

4.4.1.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已锁定三次或以上,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4.4.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1.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 12月至 2016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1.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1.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2项目总监代表: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3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4.4监理员:至少2名,必须持有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 12月至 20165月)为拟派上述人员(项目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进粤信息备案: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总监,其他人员不作要求)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招商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③帐号:757901123110733;④款项来源:沥中段监理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国义招标”。

5.3时间2016 年6 月 21日~2016年 6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7-85583020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84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7 11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及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2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拟派各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和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逾期送达、未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经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7.6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中心人员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http://dali.nanhai.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0.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监理合同签订时,如需要由大沥司法所进行见证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监理合同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757-8557081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58、83160059真:0757-83160060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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