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斯林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雁峰区斯林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已由衡水利[2016]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水利和移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斯林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 2.3 建设规模:泵站工程:装机容量为2台共180KW,泵站等别为IV等,泵站规模为小(1)型,其永久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渠道衬砌工程:灌溉面积4100亩,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总投资约438.09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293万元,区财政配套145.09万元。 2.4 招标范围:拆除原有泵站,新建泵站(取水构筑物、泵房、进出水管、出水池,水泵机组及电气设备)、渠道防渗衬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 个标段。 2.6 工期:120天(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按高检会【2015】5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至招标代理公司。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雁峰区水利和移民局 联 系 人: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分 机 号:8955、8925、8915 传真:0734-82721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