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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2工程11标段、4231-4工程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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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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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2工程11标段、4231-4工程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郭蓓   发布时间: 2016-06-20 19:02:35

1.招标条件
1.1 本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西藏日喀则军分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4231-2工程十一标段、4231-4工程五标段
2.2 建设地点:西藏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定日县
2.3建设内容及经费:
4231-2工程十一标段建设规模140.00平方米(新建房屋40平方米、整治房屋100平方米)、围墙、堡坎、道路、供水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经费2744.15万元。
4231-4工程五标段建设内容:新建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经费628.23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231-2工程十一标段 190 日历天(不含西藏冬季停工期);4231-4工程五标段 150 日历天(不含西藏冬季停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1   4231-2工程十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厅无不良记录,非西藏本地注册企业需取得《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3年(2013年至2015年)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高原(海拔3500米以上)承建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并已竣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市政 专业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2013 年至2015 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高原(海拔3500米以上)承建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并已竣工。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2   4231-4工程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建范围含光伏电站或太阳能施工),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厅无不良记录。3年(2013年至2015年)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建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光伏电站或太阳能工程,并已竣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交招标单位保管,工程竣工后退还。
3.4各投标人可就4231-2工程十一标段、4231-4工程五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已在分区4231-2、4231-3、4231-4、4231-5、4231-6、4236项目中标或已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6  20  日至 2016 6 24 日前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上海南路15号 现场报名。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3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前5项证件原件和第6项复印件并同时提交经签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4231-2工程11标段不提供第5项,4231-4工程5标段不提供第2项):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非西藏本地注册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西藏本地企业不提供;
3)年检营业执照副本;
4)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和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6 21 日至 2016  6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 时,在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上海南路15号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 10000 元。收到未中标通知书后,非中标单位图纸无缺损者退还押金,否则,不予退还。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招标文件购置费及施工图押金,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退取。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4231-2工程十一标段缴纳金额为 54  万元(大写:伍拾肆万元整);4231-4工程五标段缴纳金额为 12 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7、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或发现其他违规违纪现象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电话:纪检监督电话:0891-6738438;军事设施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0891-673887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日喀则军分区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上海南路15号
联系人:次多 、郝广升 
联系电话:08928818351 、13648921015 、18189088486 
西藏磊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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