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新墩村(西区)D块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已经由卫发改发【2016】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新墩路以西、平安大道以南、机场大道以东、滨河大道以北;
2.2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15.77亩;
2.3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图完成项目修建性详规,详规经规委会审批后依据审批的修建性详规完成项目土建及室外配套工程(给排水、采暖、通信、道路、绿化、亮化、换热站、门房、大门、车棚、围墙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具有良好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 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ws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清有效的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通过CA锁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wsggzy.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同时发布。
招 标 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怀远南路
联 系 人:王毅
电 话:0955-760804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紫云华庭42-2-102室
联 系 人:荣燕
电 话:0950-567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