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河区积水点改造工程(1~5标段) 招标公告 |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为 2016年沈河区积水点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2016年沈河区积水点改造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 | ||||
4、工程规模 | 对高官台街、清真路等12处积水点和积水区域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当年完成。 | ||||
5、总投资 | 1183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施工五标段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8月15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110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2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施工五标段标段、施工一标段标段、施工二标段标段、施工三标段标段、施工四标段标段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单位必须是通过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的单位,具体详见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公示》。 2、施工五标段标段、施工一标段标段、施工二标段标段、施工三标段标段、施工四标段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投标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确认单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确认报名。(如因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造成的信息延误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单位必须是通过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的单位,具体详见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2016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桥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公示》。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13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6-17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6-06-13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6-06-17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7-04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 | 邮编 | 110000 | ||
联系人 | 曹明 | 电话 | 024-24812221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楼 | 邮编 | 110032 |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 电话 | 024-31918388-316 | ||
账号 | 75660188000133139 | 联系人 | 耿海滨 | ||
传真电话 | 024-31918309 | ||||
备注 | 施工一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万元,施工三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四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五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