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GC-Z-Z-163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一般规定中,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开工前5日内接至施工现场,由发包人装表计量 ”
改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部分执行原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4时15分,开标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二楼)
特此说明
招标人: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