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SCHX-GL-16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7线尼玛至阿索段改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道317线尼玛至阿索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5]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全一标段投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317线尼玛至阿索段改建工程起自尼玛县城东,接拟改建的国道317线雄梅至尼玛段,止于阿索乡东,接拟改建的国道317线阿索至中仓段,全长95公里。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治理病害,适当改善路线平纵线形,实施路基和桥涵工程,增设必要的排水、防护、交通安全等设施,铺筑沥青路面等。
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 标段 | 名称或技术规格 | 计量单位 | 计划 数量 | 项目资金来源 | 备注 |
国道317线尼玛至阿索段改建工程 | 全一标段 | 110号A级 道路石油沥青 | 吨 | 25 |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 |
A级110号 SBR 改性沥青 | 吨 | 3519 | 基质沥青为11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 |||
乳化沥青 | 吨 | 59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沥青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以各型号沥青总价合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20日至2016年6月 24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拟供货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拉萨市太阳岛大酒店五楼会议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在通过报名审核后装订成册)。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关联企业情况,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凭报名时获取的编号卡,于2016年6月25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拉萨市太阳岛大酒店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 11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拉萨市太阳岛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 (网址: )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股份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当热西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
天路康卓小区33栋6幢1单元6层1号
邮政编码:850000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高先生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08951834电话:18281732382
传真:0891-6831869传真:0891-6815165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