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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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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7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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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016年06月15日
招标编号:亿达南招【2016】065号
开标时间:2016-07-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顺昌县岚下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南财建[2016]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岚下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顺昌县岚下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01.1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315.9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  /  
2.7工期要求:工期为  12 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应提供年检合格或延续有效期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违反《顺政办(202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 根据闽检会[2004]10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0.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16年6月27日2359分前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交纳5元手续费后,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凭投标报名单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必须在201677日下午17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为东坑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7   8 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sc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顺昌县岚下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 1895066376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          
电        话: 13850949021  0599-8276778
联   系   人:  钟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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