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判 采 购 公 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南京、徐州运用车间新增DC600V列车便携式电源等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 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南京、徐州运用车间新增DC600V列车便携式电源 | 台 | 2 | ||
2 | 超声波测漏仪 | 台 | 2 |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第1标段见附件1,第2标段见附件2。)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道部技术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道部技术评审资质;
3.谈判单位或设备生产商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5.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6.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合肥车辆段计划财务科。
3.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 丁国锋 ,电话(手机):13013088904
4.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四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计划财务科(姓名) 丁国锋
电话号码:0551-62123754 手机:13013088904
附件1:
南京、徐州运用车间新增DC600V列车便携式电源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
DC600V便携式应急逆变电源2台
一、技术指标 | 1、 输入电压:DC600V±10%; 2、总功率:30.5kW; 3、输出1:3PH,AC380V,30kW,60A,50Hz; 输出2:DC110V/500W/4.6A; 4、电压总谐波(THD)畸变系数:<5% 5、尺寸:小于300mm*400mm*800mm 重量:小于35Kg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1、过分相功能:断电后来电自启动功能,在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断电后来电自启动。 2、保护功能:输出过流、过压、欠压、缺相保护,模块过热、短路保护,内部存储器故障保护等; 3、直流电源无极性输入:DC600V输入无需区别正负极; 4、触摸屏显示:输入电压、输出频率、输出电流、输出电压、模块温度、历史记录查询、故障记录查询等; 5、具有良好的便携性,具有伸缩拉杆,具有防倾倒保护装置。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1、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2、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并提供主要配件配套生产厂商与型号、价格,按期交货; 3、提供为设备操作者的专业培训,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使用方要求提供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 4、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推诿,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5、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6、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采取段规定支付方式。 2、其他要求; 1)本设备2种输出功能均需通过铁路总公司或者路局评审。 2)输出谐波参数需通过第三方检测。 3)供货周期:中标后1周内。 4)投标时,投标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样机,供招标方评测。 |
附件2:
超声波测漏仪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
超声波测漏仪2台
一、技术指标 | 1.该设备能够通过超声波检测方式,对车辆制动系统及其管路、管路连接处、各类阀、开关等部位进行泄漏检测,并对泄漏点进行准确定位; 2.该设备能将监测到的气体泄漏转换成声音信号,使操作者可以方便的通过耳机便能听到此声音,同时能够通过数据显示信号强弱程度并对泄漏信号警示; 3.该设备可以通过配置不同的超声波探头或传感器,适应不同产品、不同类型制动系统等形式多样、复杂多变的检测对象,同时超声波探头和传感器需要具备一定的保护措施,防止超声波探头或传感器表面附着杂质后干扰检测结果; 4.该设备不但具有将检测到的气体泄漏超声波信号放大,并具有滤除其他干扰功能,确保满足轨道车辆整个制造过程的测试需要; 5.该设备具备数据存储及录音功能,操作者可以对每个检测对象进行编号并记录,同时能够形成文本文件及音频文件,方便后续试验数据的积累及对比; 6.该设备具有USB接口,并能够通过USB接口与电脑连接,完成软件编程、升级及数据传输等工作任务; 7.该设备具备自检功能,能够及时向操作者反馈设备出现的问题; 8.该设备具备较强的续航能力,在标准模式下可以满足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1.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性,且具有一定的抗摔性、防水性,以适应现场复杂的操作环境 2.工作温度:-15℃~+60℃。 3.该设备应属于便携式设备,且充电电流以AC220V为宜。 4.该设备应具有灵敏的报警功能,遇有漏泄信号时应立即报警提示。 5.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两个月,由使用部门确认达到使用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设备的交接验收。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1.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2.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配件在3年内正常供给,并提供主要配件配套生产厂商与型号、价格,按期交货; 3.提供为设备操作者的专业培训,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使用方要求提供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及计量器具校验方法或直接提供(免费或合理有偿)校验服务。 4.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推诿,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5.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6.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采取段规定支付方式。 2.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