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南召中心小学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南召中心小学校舍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6]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南召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2.2建设内容:专用教室等维修1343.75平米,塑胶操场维修2256.76平米,平房翻建,大门改造,地面硬化,取暖管线更新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能力与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
3.5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2013年06月至2016年06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3.7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5日至2016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由项目经理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绿地启航国际11号楼1202室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人)及安全B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二份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二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二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网(政府采购)、房山区财政网(政府采购)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莹、张明明
电 话:13810205914 传 真:010-89359680 电子邮件:hcbybjl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