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066
开标时间:2016-06-2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0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浦居花园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 以 闽发改备[2016]A03026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部办公区西侧、祥浦苑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3774.8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9374平方米),1#楼地下1层,地上17层(建筑面积17617.94平方米),2#楼地下室1层,地上17层(建筑面积16782.8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一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给排水、消防系统)、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外墙石材幕墙工程以及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围墙、室外给排水)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13295211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6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可以为同一项)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可以为同一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应同时具备(1)地下室层数1层及以上,(2)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计容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7.2.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5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9时00分至2016年5月30日17时00分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0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售价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4. 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年6月20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00,000元整(¥捌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9时3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z-jf.com/index.asp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4层(邮编:350009);电话:0591-87277022,传真: 0591-87277005;
联系人:陈淑敏;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43958,传真:0591-83743958联系人:陈静、胡军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