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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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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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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地质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2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6118

2.3 招标内容:葫芦套治理区域、张湾治理区域、黄柏治理区域、纸坊治理区域等四个区域治理;

2.4工期要求120 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第二标段为二广高速汝州段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3、投标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1.2 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施工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 投标人 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1.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1.6报名结束后招标公司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1、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提供20151月以来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

3.2.3近三年内类似地质环境治理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投标单位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提供20151月以来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 2016 614日至6 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201室)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另:递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资料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投标企业提交的报名资料内所含的全部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4.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720日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州市地质矿产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传真:0375-686611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1208室(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3716599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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