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III标段(K6+720~k8+160)(招标备案编号:BGZB-2016-10)已由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发改字[2014]2号及[2014]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 建设规模:双向6车道,道路长1.44km,红线宽度50米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5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25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止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给水、综合管线、路灯、交通安全等设施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满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市住建[2015]58号)的规定。 3.5 各投标人可就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其他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的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三楼)实行现场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按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由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ccjszx.host250.hostgl.com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0773-7967507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3-681688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地 址:灵川县灵钢路1号 邮 编:541208 联 系 人:谭昊 电 话:0773-68124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文愉庆 电 话:0773-2819266
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6年6月14日 | | 责任编辑:陈国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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