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林大桥至白鹤林大道南段滨河道路及河道驳岸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白鹤林大桥至白鹤林大道南段滨河道路及河道驳岸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白鹤林大桥至白鹤林大道南段滨河道路及河道驳岸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固[2012]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四川高庆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固[2012]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316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划分A、B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总长2164米,宽24米,施工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A标段长1224.966m,B标段长789.167m
),监理一个标段。包括土石方、人行道、地下管网、绿化、亮化、道路油化、景观打造和常年洪水位以上的河道驳岸治理等
2.4计划工期:360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补遗书)所示的全部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_年_06_月_15_日至_2016_年_06_月_20_日_17_时(详见白鹤林大桥至白鹤林大道南段滨河道路及河道驳岸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未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_2016_年_07_月_07_日_09_时_30_分(详见白鹤林大桥至白鹤林大道南段滨河道路及河道驳岸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庆符镇凯华路50号
邮编: /
联 系 人: 代工
电话: 0831-585988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龙街27号铂金大厦13楼02号
邮编: /
联 系 人: 滕工
电话: 028-86283492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