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238
绍兴市上虞区三环东路快速路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5]16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主线全长约3.2km,道路红线宽度为53.25m、40m和30m,A匝道全长约361米,B匝道全长约434m。全线共跨越5条河道,一条萧甬铁路,共设一座跨铁高架桥,3座主线桥,2座匝道桥,2处涵洞,设半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总投资为39853.29万元,建设地址位于主线起点位于迎宾大道,终点至现状百谢路,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虞区财政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主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绍兴市上虞区三环东路快速路工程主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包括:道路主线,桥梁1#、桥梁3#、桥梁4#、排水、路灯、交通、盖板涵、绿化工程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的工作。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0985.3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总监身份监理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单个监理范围工程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6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7/4 9: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
联系人:方工、 邵工
联系电话:0571-85122486、 0575-82119914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16年06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