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金苑小区(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普格县金苑小区(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普格县金苑小区(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发改发【20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普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普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普发改发【20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510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格县普基镇正街村熊家梁子;
2.2建设规模: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202套。项目总占地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37.49平方米。(配套建设小区道路800米、绿化700平方米、供水管网2000米、供气管道1000米、路灯35盏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以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15 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6 月21 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7日 11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3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普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址: 普格县普基镇民建路5号
邮编: 6153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话: 0834-4773301
传真: 0834-477330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山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
邮编: 610000
联 系 人: 颜女士
电话: 028- 87365048/13508234975
传真: 028- 8736504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