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供热专项规划修编 | ||
品目 | |||
采购人 | 易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易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17: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4:02 至 2016年06月20日 14:02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双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20027898 | ||
采购人 | 易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 | 易县金台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2-88567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0980022 |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供热专项规划修编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80020001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5720027898
采购人:易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金台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856736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供应商须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后审,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采购数量:1名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FZB-2016-043
项目名称:供热专项规划修编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80020001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5720027898
采购人:易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金台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856736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供应商须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后审,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采购数量:1名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FZB-201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