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许明寺镇天宝寨撤并村村道公路工程已由丰交委计[2015]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许明寺镇杜桥至蒋家堡。
2.2项目规模:天宝寨撤并村公路由杜桥至蒋家堡全长4.1公里;全线按农村公路标准新改建,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每公里设错车道3个,弯道砼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最大纵坡必须控制在12%以内。路面为C25砼厚20cm,垫层为20cm手摆片石、5cm厚碎石调平层。要求线形圆滑、顺适,横向、纵向排水畅通,沿线危险路段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安装护栏或警示墩。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许明寺镇地址: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1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123691935电话:13527437946
2016年6月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许明寺镇天宝寨撤并村村道公路工程已由丰交委计[2015]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许明寺镇杜桥至蒋家堡。
2.2项目规模:天宝寨撤并村公路由杜桥至蒋家堡全长4.1公里;全线按农村公路标准新改建,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每公里设错车道3个,弯道砼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最大纵坡必须控制在12%以内。路面为C25砼厚20cm,垫层为20cm手摆片石、5cm厚碎石调平层。要求线形圆滑、顺适,横向、纵向排水畅通,沿线危险路段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安装护栏或警示墩。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许明寺镇地址: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1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123691935电话:13527437946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