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壶关县桥上乡盘底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CZZC160523
二、项目名称:壶关县桥上乡盘底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三、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壶关县桥上乡盘底村北部灰岩边坡部位,外形为两沟间的外凸部分,边坡上部呈三角形陡崖,底宽约100m,相对高差约74m,边坡下部为近长方形的弧状外凸,长约150m,相对高差约6m。包括卸载、护坡等治理。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质要求:本次项目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类工程师以上职称。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理的截止日期:
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壶关县检察院查询)(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壶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庆芳
联系电话:1359326827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55-2235050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