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石县翠峰镇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项目已由灵发改字【2015】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与县财政共同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石县翠峰镇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灵石县翠峰镇曹家庄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曹家庄村建设总建筑面积35504.2㎡,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网点及配套公建,小区内道路、给水、供热、供电、燃气系统和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
4、项目标号:灵公交字2016【014】号
5、计划投资额:6603.12万元。
6、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7、勘察招标范围:该项目场地范围内岩土工程勘察
8、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及综合管网)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5、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勘察投标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三份。)
2、凡有意参加设计投标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三份。)
3、报名时担任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相应的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中需加盖本人执业资格印章。
4、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6、联系人:武先生。
7、联系电话:0354-761810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到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石大厦西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西招投标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备案单位(公章)
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监督电话:0354-7618639
联系电话:13485463710联系电话:0354-3202253
办公地址:灵石县城办公地址:榆次区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发布日期: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