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剩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6-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剩余工程)已由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01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60%+自筹资金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剩余工程);规模:总面积9877.63㎡;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道路、彩砖、边石、排水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大川东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工期113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报名,联系电话:0433-8815393。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7:00时,持《投标报名资格审查表》在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9时50分,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都业鹏
电话:0433-88178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王政国 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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