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60612238601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连山实验高中室外体育场施工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东北师范大学连山实验高中室外体育场施工 2.3招标内容:操场铺装及市政电气、给排水等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面积:20551平方米 2.5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09:30分 2.6要求工期:2016年7月10日开工至2016年9月30日竣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联系人:杨紫晶 联系电话:0429-2098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