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0612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庞公路(发展大道-沿江大道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监发改文审批[2016]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道路全长7.011km,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区服务水平,拓展中心城区功能,加快城区西部区域发展;
2.2工程地点:监利县;
2.3建设规模及概况:庞公路起点位于监新河东侧发展大道与交通路相交处,与发展大道顺接,终点与规划的沿江大道(湖北中储粮监利直属库西南侧附近)相交,道路全长7.011km,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度60m,终点处通过连接线与长江大堤道路衔接,设计速度20km/h。
2.4招标范围: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设计时间要求:90日历天;
2.5本项目概算约为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3.5监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6银行开户许可证;
3.7近五年(2011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1条投资规模5亿元(含)以上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的勘察设计;
3.8近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仅对中标候选人查询,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监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6年6月29日16时30(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号: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庞公路勘察设计)。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投标人在册职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四楼报名室(地址:监利县江城大道106号交通局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及劳务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监利县
邮 编:433300
联系人:刘旬
电 话:18607218512
招标代理: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茶庵大道31号三楼(茶庵大道和国庆一路交汇处)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唐元武
电 话:0716-3699555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