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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保障性住房(鉴湖地块二期)场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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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13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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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保障性住房(鉴湖地块二期)场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06-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绍兴市保障性住房(鉴湖地块二期)场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保障性住房(鉴湖地块二期)场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4]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私人:/ % 外资: /% 其他:/ %,招标人为: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骆家葑村

2.2 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32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08平方米,建设村民安置房350

户(套);招标估算价:1226.9914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铺装、园路、花架、亭子、河岸河坎、围墙、门斗、绿化苗木、给水管、排水管、智能化预埋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类别:园林景观三类、市政排水工程三类、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市政道路工程三类、安装工程三类

2.4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

2.7 招标方式: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2月至2016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85%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 ;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

3.3.1 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 企业在投标前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政园林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建设〔2015116号)规定,已按标准额度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于投标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具体如下:

1)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简称:市内,下同)的主项资质企业,出具已按标准额度在注册所在地建设局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签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此前企业已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按规定足额补缴后继续有效),特级资质的企业不作要求;

2)注册地在市内的兼营资质企业,出具按标准额度在注册所在地建管(设)局缴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劳动者工资保障金)证明,主项为特级资质的企业不作要求;

3)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外(简称:市外,下同)的主项或兼营资质企业,出具按标准额度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签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此前企业已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按规定足额补缴后继续有效)。

3.3.3 企业具有2016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近三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近一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若投标报名人数少于10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6612日至2016616(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公管办[2009]32号文规定

6.2评标方法:商务性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工程款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10%预付工程款,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甲方核准的月工程量的60%并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当月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并一次性扣回剩余预付款;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80%;决算经主管部门终审后付至终审价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

6.5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74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人: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中兴南路756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11

编:312000编:312000

人:蔡立娟人:黄跃文

话:0575-89170623 话:0575-88689178/13325955895

真:/真:0575-88682897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271294179@qq.com

人: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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