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工艺流程  信息  VOC  废水处理  工程师  树脂 

珠江路371、373、375、37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3 02:11
浏览次数: 1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珠江路371、373、375、37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XW160038-02SG项目名称珠江路371、373、375、37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1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17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XW160038-02SG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办事处建设项目珠江路371、373、375、37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建字[2016]3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珠江路371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改造修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施工范围:珠江路371、373、375、377号,双井巷9号1幢、2幢,居安里21、23、25号小区,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工程施工内容:房屋立面、违建拆除、绿化、土建、雨污水、车棚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4500 m2;改造修缮面积:2450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
(8)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做为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10%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及方式以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12日16时34分到 2016年6月17日16时3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大石桥1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1618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629229
招标人联系人:张金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法喜
招标人联系电话:8328755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7662816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XW160038-02SG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办事处建设项目珠江路371、373、375、37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建字[2016]3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珠江路371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改造修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施工范围:珠江路371、373、375、377号,双井巷9号1幢、2幢,居安里21、23、25号小区,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工程施工内容:房屋立面、违建拆除、绿化、土建、雨污水、车棚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4500 m2;改造修缮面积:2450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
(8)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做为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10%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及方式以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12日16时34分到 2016年6月17日16时3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大石桥1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1618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629229
招标人联系人:张金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法喜
招标人联系电话:8328755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7662816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