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彭阳县振阳街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6]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绿化道路长4688.4米,景观绿化面积121262平方米;硬化铺装面积7938平方米,其中广场铺装3000平方米;园路铺装4938平方米;铺设给水管网2124米;同时配套照明、防腐木亭、树池座椅、长廊等。
2.2建设地点:彭阳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或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提供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彭阳县检察院出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设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2015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日8:30至18:00,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建造师身份证、彭阳县检察院出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 www.nxzb.com.cn )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银川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楼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系人:阿贵宽 联 系 人:马昱
电 话:13909547123 电 话:0951-5047522
传 真: 传 真:0951-50475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新昌西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10601113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