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拟对仓配公司库房招租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S16060016
2、项目名称:仓配公司库房招租招标
3、招租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仓配公司
4、招租的基本情况:
标段 | 库房名称 | 库房地址 | 面积(㎡) |
1 | 配送中心5# | 市胜利路15号(恒兴路) | 520.29 |
2 | 配送中心8# | 市胜利路15号(恒兴路) | 927 |
3 | 配送中心13# | 市胜利路15号(恒兴路) | 922 |
4 | 机修车间 | 市胜利路15号(恒兴路)斜对面 | 4000 |
4.1、仓配公司5#、8#、13#库房位于马鞍山市恒兴路15号,拥有露天龙门吊5台,其中1#、5#门吊15吨,2#、3#、4#门吊各20吨,场内有装载机2台,抱木机1台,公铁两用车1台,起重吊车5台,叉车4台,另有50吨、100吨地磅各一座,以及4条铁路专用线。机修车间内有库房料棚5间,共计1313㎡,约500㎡两层办公楼一座。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以上设备、设施,有意向租用的,需另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可与招租人协商。
4.2、报价不含水电费,设备、设施租用费用。具体情况见《合同主要条款》。
4.3、租赁期限:首租期限为1年以上,合同每年一签,具体租赁起止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2不得经营非法项目,不得从事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项目。
5.3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对安全、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5.4具有相应经营项目的证明文件。
5.5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1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1.2以自然人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1.3报名时,有关资料均被登记在案,以备查验。
6.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质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马钢招标中心对其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6.3获取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24日上午9:00止(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6.4获取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辅楼4层)(0419办公室)。
6.5业务联系:占先生 0555-2875772传真 0555-2875773
6.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可现金购买,提交至马钢招标中心。
7、现场踏勘:
7.1踏勘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24日上午9:00止(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7.2踏勘地点:仓配公司库房位于胜利路。
7.3踏勘联系:仓配公司李先生 0555-2883832、13665552222。
7.4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在投标前向出租人提出。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投标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投标:
8.1投标人可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
8.2投标人按拟承租库房数量,以1000 元/套库房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8.3投标截止时间:承租人可在2016年6月17日、24日上午9点前(2个时间段)分别进行投标,在以上时间段内的投标有效。已出租的库房不在报价范围内。
8.4投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辅楼4层)(0419办公室)。
8.5投标联系:占先生 0555-2875772。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
马钢招标中心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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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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