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朝阳新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阳光小区、百合小区、佳慧小区、丽康园小区(南区)、丽康园小区(北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第九师朝阳新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阳光小区、百合小区、佳慧小区、丽康园小区(南区)、丽康园小区(北区)(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财预【2016】1号),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招标人为第九师朝阳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招标,包含室外主行车道路、室间铺装场地、停车位、园林绿化、灌溉管网、园林建筑小品等。百合小区:总用地面积10852㎡;阳光小区:总用地面积41000㎡;佳慧小区:总用地面积15484㎡;丽康园小区(南区):总用地面积6539㎡,丽康园小区(北区):总用地面积1124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工程师以上职称。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在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等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九师绿翔大厦2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九师朝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让贵 联系电话:1529985068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晨 联系电话:0901-3386467;1304058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