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东高新区海启高速丁字岸村二号集居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如东高新区海启高速丁字岸村二号集居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海启高速丁字岸村二号集居点配套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约34.1万元。 (2)工程地点:位于丁字岸村。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工时间:2016.7.5(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固定发包价为340982元。 四、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等级: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五、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9)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自首次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3、具体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5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5、投标人投标时须将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 六、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原件 七、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6/12至2016/6/30 八、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6年6月12日起 ;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每标段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00 元整,开标前由招标机构现场收取; 九、确定中标人方式:本工程采用 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如东县掘港街道丁字岸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曹雪兵 电话:15962776886 招标机构: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日晖东路3号 联系人:袁小明、陈琳 电话:88156094 附件一 第二章 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抽签程序。 三、抽签 每个标段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按照投标人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编号,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各投标人的监督下业主采用交易中心专业设备进行三次抽签,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中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注: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经办人员可以为同一人) 五、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六、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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