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贺州至富川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2】3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和施工(项目编号:FCCG2016工字90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项目(望高至富川段)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K22+820(即平桂段终点)位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与富川瑶族自治县交界处(梅子关附近,沿途由南往北方向沿国道G207改建,至白沙镇后沿省道S203改建。路线在K31+745处下穿洛湛铁路,K35+240~K36+704段利用华润产业园区已经扩建好的路段,并在K35+530.65处下穿洛湛铁路华润支线。路线至K37+500后为新建路段,经莲山镇南边、大岭村西面、古城镇西南面,终于富川县富阳镇环城南路与城东中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25.694623公里。其中,完全利用1.464公里,建设里程长24.230623公里。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项目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水泥砼路面宽4×3.75米。
2.3 标段划分: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为BT模式招标。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主线长度(km) |
第一合同段 | K39+800~K48+514.623 | 8.714623 |
第二合同段 | K31+000~K39+800 | 8.8 |
第三合同段 | K22+820~K31+000 | 8.18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计划工期:24个月。
2.6 建设模式:BT方式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发包人按4:3:3模式支付工程投资款及回报进行回购。
2.7支付模式:该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两月,按4:3:3(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模式支付工程回购款(投资款及回报、资金占用成本,具体见招标文件)。
2.8建设诚意金的缴纳:为证明投标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能力,要求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最迟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工程建设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中标人的诚意金若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则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其工程建设诚意金在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其工程建设诚意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国企或央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近年(201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类似工程系指完成过投资额达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工程或累计完成30万平方米水泥砼路面的公路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潜在投标人仅可就上述三个合同段中的其中一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2 日至2016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或证明)以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或证明)携带本单位以下资料实地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证明)须能清晰反映签订①合同时限、②标的内容、③合同金额或累计完成的平方数量等本次招标公告业绩要求列明的参考因素,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⑥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并提交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存档,材料核验不通过的不予报名。
4.2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年 6 月 12 日至2016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21】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交易厅号数以开标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公示交易大厅号数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74-5123005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788232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148号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21号
邮编:542700邮编:542899
联系人:易工联系人:梁工
电话/传真:0774-7882569电话/传真:0774-5127658
电子邮箱:gxhzjb@163.com
2016年6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