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BGZ2016-0226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北仓路58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卫东 0310-81680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华南大街6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燕涛 15530303085
采购内容:液相色谱吕联四级杆质谱仪、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项目总预算金额:480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2、投标单位需提供液相色谱吕联四级杆质谱仪、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同品牌同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上请注明设备型号)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只接受
前一单位报名;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4、各投标单位须具备进出口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公司进出口权证明资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5时
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5时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
质疑电话:0310-6023229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