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陕公路函[2016]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于103省道宁强县青木川镇韩家垭村,向西南基本沿旧路改建,至青木川镇政府离开旧路设新线,经魏家砭至南河墙后与旧路相接,止于青木川镇与四川省青川县姚渡镇交界处,与四川境410省道相接,线路全长8.391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里-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100。
2.2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次计划对路基、防护及排水、桥涵、路面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土石方、挡墙、桥涵、排水、路面、交叉等工程。工程造价约4500万。
监理标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
计划2016年7月10日开工,2016年11月底完工,工期14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2011-至今)完成二级公路(及以上)全幅路基工程和二级公路(及以上)全幅路面工程各15公里及以上;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对已完成交工验收三个月内,还未录入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材料。
另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监理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均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近5年(2011-至今)完成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15公里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各15公里)施工监理;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 2016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含光路鸿业大酒店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
监理标段; 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包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7月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00分至 0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含光路鸿业大酒店。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www.sxsglj.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三秦都市报》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强县民主街36号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邮 编:724400 邮 编:710075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916-4222731 电 话:18502971691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