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沿口幼儿园异地重建(项目名称) 海安县角斜镇沿口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沿口幼儿园异地重建(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5]132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角斜镇沿口幼儿园,招标人为海安县角斜镇沿口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县角斜镇沿口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角斜镇沿口村; | ||||||||||||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8万元 | ||||||||||||
(3)招标范围:室外场地及道路、EPDM塑胶地面、室外小品、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强电管网及灯具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07月01日到2016年08月19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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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同时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应为市政专业。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级工程类中级职称(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与现执业单位一致),其中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应为市政专业。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 请于2016年06月12日到2016年06月20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0日09点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 ||||||||||||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万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根据海公管办【2014】40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7.2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7.3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9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1分,信用等级3分,总分100分。 7.3(1)投标报价得分96.00分 7.3(2) 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1.00分 7.3(3)市场信用评价得分3.00分 7.3.1投标报价(9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3.2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7.3.3市场信用评价(1-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1%、1.5%、2%、2.5%、3%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角斜镇沿口幼儿园 | 代建单位: 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角斜镇 | 地址:县行政中心 | 地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 ||||||||||
联系人:陈月红 | 联系人:周健 | 联系人:袁海霞 | ||||||||||
电话:13485156829 | 电话:0513-88901386 | 电话:0513-81852016 | ||||||||||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