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竹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神县竹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青发改【2015】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2015】2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神县南城镇。 2.2建设规模: A线道路全长约364.139m,道路宽度5m;B线道路全长约247.02m,道路宽度4m;C线道路全长约393.04m,道路宽度4m。主要是对原混凝土路面进行拆除,原路面20cm厚拆除量 4090㎡,周边附属工程15cm厚路面拆除量4905㎡,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沥青4807㎡,雨水管网1375m,污水管道2016m,通讯电力预埋管通讯保护管PVC双壁波纹管 5368m及安装庭院灯52套;对道路周边房屋院坝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新建C25混凝土面层(6m*6m)3278㎡,透水砖1132㎡。 2.3总投资:1312.41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2.8 标段划分: 施工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1标段:道路改造。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施工 / 个标段,监理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6 月9日至 2016年6 月16日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7 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招标人):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神县南城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话:028-86094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