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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横州镇新禤村临时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横发改基(2016)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州镇茉莉花大道西段
建设规模:道路建设面积约4477平方米,道路长约727米,宽约6米,挖土石方约4960立方米,填土方24925立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136万元
要求工期:150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方平整、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 年 6 月8 日至2016 年 6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6 月28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见施工合同,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见施工合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7228132)
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7233567)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秦宗明联系人:肖忠志
电话:15977116504电话:0771-7263957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2016年6月 8日





